摇滚乐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兴起的一种美国流行音乐,它兼有节奏布鲁斯和乡村音乐风格特点,并具有更为强烈的摇摆节奏。它突出地标榜吉他和电子乐器的乐队风格,将乐器触弹成跳动式的合奏,并在间奏部分制造出即兴演奏的乐句。吉他手的和弦奏法仿效爵士吉他的奏法,多强调第一至第四弦的音质。偶尔还变化音调,制造出回响和破坏的效果,在吉他独奏或结束时通常会特意强调单弦奏法。
起初,摇滚乐基本上由美国黑人的节奏布鲁斯和白人的乡村音乐等风格结合而成,是种非常喧闹、节奏强烈、在短小的歌曲基础上进行发挥的富有推动力的舞蹈音乐。除了歌唱外,常用电吉他、低音提琴、鼓等组成伴奏乐队,有时也加用钢琴、钢丝弦吉他、小提琴或萨克斯管。摇滚乐问世后即在美国青少年中流行,传到英国后,亦受青年人欢迎,并产生了著名的"披头士乐队"(又译"甲壳虫乐队")、"滚石乐队"等。
20世纪60年代以后,摇滚乐得到充分发展,已不是一种单一的音乐风格。人们把数种具有共同气质、共同背景和目标的音乐风格统统称为"摇滚乐"(英语简化为"Rock")。70年代,由于摇滚乐队分别借鉴了布鲁斯、爵士乐、电子音乐、印度音乐及大乐队的音响,使它在某些方面有了明显的差别。这类音乐普遍依赖音响的电声扩大设备和电子乐器,并以简短的、传统的地方性歌曲为依据,加以强烈的节奏而成。摇滚乐的流行与当时的社会和政治有密切的关系。当时国际上有许多小国纷纷脱离宗主国宣告独立并抗议种族主义,美国国内出现了反对越南战争、反传统文化和道德观、要求性解放等思潮,摇滚乐及时地反映了上述各种精神和观念,因而被认为是具有叛递精神的音乐。
摇滚乐的主要听众是青少年,因而基本上是一种比较简单的风格,有强烈的便于舞蹈的节奏,通俗易懂的旋律与和声,歌词大都是青少年所关心的带有普遍性的生活内容,例如,青春的烦恼和冲动,朦胧的爱情等。摇滚乐的出现有它的社会背景,但"摇滚乐"这个名称的来历,据说还有个故事∶1953 年,克利夫兰有家专门播放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的电台,电台的唱片广播员弗里德有位朋友是个很有预见性的唱片商人,他建议弗里德设法在电台专门设立播放节奏布鲁斯这类音乐的节目,并且把这类节目称为"摇滚乐节目",弗里德就这样做了,结果为电台赢得了众多听众,扩大了这个电台的影响。从此,摇滚乐登上了美国流行音乐的乐坛。两年以后,摇滚乐第一颗明星比尔·哈利脱颖而出,在一部描写青少年与成年人之间的文化隔阂的影片《一堆混乱的黑板》中,哈利写了一首歌曲《昼夜摇滚》一炮打响,使得千百万青少年手舞足蹈,如痴如醉。这首歌录制了几百万张唱片,顷刻之间销售一空。一些唱片公司当即抓住大好时机,在演出场所,使成千上万的青少年歌迷为自己所崇拜的偶像欢呼雀跃,发出阵阵尖叫.从此,流行音乐迎来了一个疯狂的摇滚时代。